中央正开会,将决定“土地流转”是否成行。对此知之甚少,说一点愚昧的话,也许沾点农民心里的边。
土地,历来在中国甚至全世界都是大事。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朝代更替,几乎和土地直接相关。打土豪、分田地也许是农民跟随中国共产党革命最直接的原因,所以有了新中国。新中国建立,土地政策变易了至少三次。第一次是兑现,分田分地让翻身解放的农民有了当家作主的兴奋和得益;第二次又革命,田地合作生产资料合作集体了、人民公社了,名义上是大家的,在充分满足国家需要的前提下,干多干少获得多少大家一样,甚至干脆把各家各户的煮饭家伙都充公了一段时间,法律道德都不能确保公平时,土地收益由国家机器、权力掌握者统一安排,集体化遭遇天灾,吃饭成了大问题;于是一些地区实施了包产到户,吃饭问题很快解决,可惜好景不长,回到公社化,怎么样农民最清楚。1978年底后开始的是第三次变化,集体土地承包制,一下子解决了温饱,可惜农民个体并不能自由支配承包土地,集体所有看似大家都有,其实是这个集体的掌握权力的个人支配、更高级权力掌握者支配,集体名义下,个体农民既失地还失利,现状如此。
现在的“土地流转”改革,也许能够把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力归还每一个农民,理论上农民不仅可以自由自主决定是否流转,还因为拥有土地生产资料就拥有个人的主张权利。既是政治权力的回归公民,又是经济权利的作主。关键在怎么确保农民作为单个公民的权力可以公平应对政府公权?怎么确保农户作为单个经济实体可以应对强势经济集团?怎么确保自然社会个体可以应对社会团队或者说客观存在的黑恶组织?假设国家给了每个农民一把捍卫权利的刀,给不给用法、磨刀石?
现在的“土地流转”改革,也许给了农民对自己那份土地永久承包的自由并同时给了流转的相对自由。完全自愿或被迫流转自己土地的农民能不能在国内自由迁徙?其实现实中农民工迁徙自由,就业保障等等就没有平等的自由。二元体制、居民身份、社会公益保障不解决,城市乡村“围墙”不撤除,“土地流转”的后遗问题巨大。名正言顺失地的后果可能是名正言顺的难民,期待的农民富裕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赤贫。奋斗的农民不少,晒太阳过日子的农民也不少,喜欢只顾眼前靠流转的银子过日子是他的自由,没银子了政府恐怕还得不自由地任其上访要饭吃。土地集约规模化生产、效率高生产力强是正面好事,背面的阴影有没有光照措施?何况还有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等的被迫。
现在的“土地流转”改革,也许给了许多人再次富裕的机会,有能力有本事的可以流转到相当多的土地。就算国家规划地方规划全部执行,土地大幅度集约到个人手中了,耕地不种粮不种菜就养花草观赏、就养花草生态自己,没有土地的人们怎么办?吃住总是大问题吧?我们土地多人更多,没有美国、俄罗斯那样的条件,土地经不住大批量流转到少数个人手中的,有严格的法律条款没有?一家人流转个2、3亩地生活生产还可以,一家人流转成千上万亩土地生活怎么办?中国有这样的富翁和奢侈人,价格稍高一些,农民自愿流转给他,奈何?
实话说,我拥护这样的改革,但我更希望这样的改革一定要相对完善法律制度。从开始就配套就约束、就有相应确保农民生存生活生产的制度。至少,先确保不存在城乡二元分配保障的不平等,不存在公民居民的不同身份待遇,不存在公权与私权的强弱差距。这次改革可以说是30年来又一次巨大变革,涉及的不止是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范畴,涉及的不止是农民,涉及的不止是中下层。改是必须的,步子也必须稳当,尤其是要让所有人尤其现在还依然是农民的人完全清楚明白,政策和法规一定要公开透明、尽量减少公共权力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制度一定要公开透明、尽量杜绝资本强势横行霸道的可能性。
新时期了,现在别再只摸着石头过河,应该看好河对面、牵几根绳子在河中,连摸带趟地过河为好。我们和地多人少的国家不一样,我们和别国民众素质习俗有差异,拿些来参考可以、照搬定会遇到麻烦。何况,我们的政治体制尤其是党和国家制度跟别国差异很大,“土地流转”还是要有中国特色才行。改革跃上新台阶,出手不凡,好主意办好事,本该多说吉利话,想到很多人会说,愚蠢的老安所以说了些愚昧的话,姑妄看之妄听之,事后全是诸葛亮很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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